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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炳添再诉新东方子公司侵权

时间: 2022-10-10 21:02:51


  原标题:苏炳添再诉新东方子公司侵权 同一天内还有另外4场官司开庭

 

  近年来,因为高知名度与高商业价值,运动员经常陷入“肖像维权”的官司,面对侵权行为,“亚洲飞人”苏炳添选择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近日,苏炳添再次起诉了新东方的关联公司,案由为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北京互联网法院网站信息上显示,10月27日在该案开庭的同一天,包括新东方的关联公司在内,苏炳添要打5场网络侵权责任纠纷的官司。

  苏炳添是我国知名田径运动员,有“亚洲飞人”之称,曾在东京奥运会男子百米半决赛上以9秒83的成绩打破亚洲纪录。一战成名后,苏炳添也迅速成为中国商业价值 的运动员之一。

  据天眼查信息显示,这次被苏炳添告上法庭的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11日,法定代表人为孙东旭,董事长为俞敏洪。新东方中国为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股东,截止2022年5月31日持有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7.488%的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这已经是两个月内苏炳添两次起诉新东方子公司,今年8月25日,因涉嫌网络侵权,江苏南京鼓楼新东方进修学校就被苏炳添起诉。据开庭公告显示,该案已于9月23日在广州互联网法院开庭。因涉及苏炳添与新东方,当时便在网络上引起热议。想不到1个月时间不到,苏炳添再次起诉新东方关联的子公司。而且就在苏炳添诉北京新东方迅程案开庭的同一天,另有4起相同案由、苏炳添为原告的案件开庭。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发现,苏炳添曾以网络侵权责任纠纷的案由状告多家知名企业,其中包括石家庄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光大银行厦门分行等,仅2022年的裁判文书便有13封,赔款金额3000元至20.5万元不等。

  苏炳添频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不过他的主张也有遭到驳回的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的多份由苏炳添起诉的民事裁决书中,法院认为,案涉文章对苏炳添肖像的使用是正面宣传,且并无直接利用苏炳添肖像、姓名等宣传苏炳添为其产品或品牌代言等情形,社会大众对此不会产生误解,驳回了苏炳添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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